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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的官方网站
上海市气象局的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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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的官方网站

“上海市气象局”网站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和拓展网上办事为主要内容。“上海市气象局”网站是上海市气象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总平台,是上海市气象局各部门和区县气象局子网站与公众联络和交流的总窗口。“上海市气象局”网站于2004年11月15试开通, 2005年1月1正试开通。“上海市气象局”网站着力体现“透明”和“亲民”特色:信息公开——第一时间发布上海市气象局行业重大决策和气象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权威信息;网上办事——为市民、企业提供办事指南、网上事务受理与办理、办事状态查询等一体化服务;便民服务——提供与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类气象服务和气象信息查询;互动平台——局长信箱、在线调查为您提供互动渠道;导航链接——提供气象部门网站和常用热门网站导航链接。“上海市气象局”网站的主要栏目:气象新闻、基本情况、服务简介、气象预报、天气实况、网上办事、政策法规、局长信箱、公示公告、在线调查、友情链接、服务性网站导航等。“上海市气象局”网站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由上海市气象局相应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

上海市气象局属于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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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属于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上海市气象局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单位。上海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并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为主的管理体制。授权承担上海行政区域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