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S程序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CMS程序网 > 知识库 > 正文
延庆区社保中心地址
延庆区社保中心地址
提示:

延庆区社保中心地址

法律主观:如今,我们都非常重视自己的 社保 ,而加强对员工社保事务管理,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企业法定的义务,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的相关政策。那么,大家对“ 北京 延庆区 社保卡 申领地点”是否有所了解?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北京延庆区社保卡申领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40号308室。 二、北京延庆区社保卡需要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工作日)。 三、北京延庆区社保卡什么时间办理 工作日9:00—17:00。 四、社保卡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 领条 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以上就是对“北京延庆区社保卡申领地点”的回答,北京延庆区社保卡申领在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办理,地址是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40号308室,已办理完成新参保登记的人员可以申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提示: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赵粤来,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人力社保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务、政工人事、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处理、争议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党委(团委、妇联)、人事教育科、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仲裁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王强,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依法行政、行风建设、社保基金监督、法制、维稳、信访、包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社保基金监督科、法制科(全程办)。孟顺利,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及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局机关事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流动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助书记分管局人事工作。刘红福,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社会保障工作。分管社会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梁利锋,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大学生“村官”、人事考试培训、局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兼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分管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大学生“村官”办。苑立杰,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生态就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管理监测等方面的工作,牵头联系乡镇和街道社保所。分管就业促进科、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术学校、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崔铁军,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工会、办公室工作。张学尧,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负责县科级以下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协助书记分管局政工工作。尤来银,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分管工资福利科。协助刘红福同志分管社会养老保险科。张庆云,现任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协助赵粤来同志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提示:

延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本县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运营工作;负责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程度的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管理;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五)统筹管理职业技术开发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规划指导和实施劳动者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企业富余职工与社会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管理辖区内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审核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负责审核并认定职业技术培训资格。(六)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县内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监督其运行;落实劳动力流动、企业下岗职工及相关人员就业、再就业的优惠、帮扶政策。(七)负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负责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综合管理与服务;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八)负责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按规定承担县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县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审核本县各系统及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项目。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监督、检查。(九)负责指导本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十)负责本县引进人才和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本县人才引进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县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制定、审核及实施工作。(十一)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政策法规,综合管理本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