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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招标投标信息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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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招标投标信息网隶属于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合肥招标网),专业发布建筑企业工程信息、工程招标信息和建筑企业中标信息的专业网站。合肥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安徽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合同鉴证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交易项目合同鉴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鉴证,是指在中心交易的所有项目,在交易行为发生后对依法签订的合同进行内容审核、疑问解答、登记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合同鉴证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依法合规、高效公正地开展。第四条 合同鉴证应审核合同的当事人、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第五条 合同鉴证工作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第二章 建设工程类项目合同鉴证第六条 办理建设工程类项目合同鉴证的,须审核中标人的以下材料:(一)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二)签订的所有施工合同(正副本);(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担保;(四)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五)外地建安企业中标的,应审核在我市注册子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证明文件;(六)其他需要审核的文件。第七条 施工合同鉴证应审核的内容包括:(一)合同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是否一致,用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招标人、中标人、工期、造价、项目经理等内容与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三)合同价款与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工期延误、违约条款、索赔、争议、保修书等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四)各种担保缴纳是否正确;(五)子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子公司签订合同形式是否正确;(六)是否已缴纳印花税;(七)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第三章 政府采购类项目合同鉴证第八条 办理政府采购类项目合同鉴证的,须审核中标人的以下材料:(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二)签订的所有合同(正副本);(三)履约保证金收据或者履约保函;(四)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第九条 政府采购类合同鉴证应审核的内容包括:(一)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技术条款等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合同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是否一致;(三)合同双方与中标通知书的委托人、中标人是否一致,用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质保期、履约保证金、争议处理等条款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五)是否已缴纳印花税;(六)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缴纳是否正确;(七)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第四章 产权交易类项目合同鉴证第十条 办理产权交易类项目合同鉴证的,须审核中标人的以下材料:(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二)产权转让(招租)公告;(三)签订的所有合同(正副本);(四)其他需要审核的资料。第十一条 产权交易类项目合同鉴证应审核内容包括:(一)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三)产权转让的方式;(四)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事宜,如何处置;(五)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六)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产权交割事项;(八)合同的生效条件、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等;(九)是否已缴纳印花税;(十)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第十二条 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分期付款的为首付交易价款,并对余款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交易双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综合部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第十三条 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综合部应当在交易行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第十四条 《产权交易凭证》应当载明项目编号、签约日期、挂牌起止日、转让方全称、受让方全称、转让标的的全称、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产权交易机构审核结论等内容。第十五条 《产权交易凭证》应当使用统一格式打印,不得手写、涂改。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如中标人有须成立子公司而未成立子公司、免交缴纳履约保证金等特殊事项,申请办理合同鉴证的,按《关于印发(修订版)的通知》办理。第十七条 通过鉴证的,予以填写合同备案审批表,在合同上加盖合同鉴证章,报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进行合同备案。第十八条 中心应建立健全合同备案电子系统,建立合同鉴证电子档案。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hfzfcg.gov.cn/合肥招标投标信息网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合肥招标投标信息网联系方式:0551-62692017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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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建设招标网隶属于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合肥招标网),专业发布建筑企业工程信息、工程招标信息和建筑企业中标信息的专业网站。合肥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安徽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中招标文件审查和备案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强化标前监管力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推进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应当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实施招标或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代理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类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本办法所称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转让公告、出租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澄清或修改文件等。第三条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各部接收到项目后,应当及时与招标人进行联系。确定详细、完善的招标需求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交由招标人确认后提交审查和备案。第四条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应对招标文件实行分级审查制。(一)一般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完成后,交科室负责人初审,部门分管负责人复审后,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二)重大项目,部门分管负责人复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招管局”)分管领导审定。(三)特别重大项目,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招管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四)招标文件审查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或法律顾问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第五条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各部应将分级审查后的招标文件提交市招管局督查处备案,备案执行《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合招督【2008】40号)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重大项目包括:(一)建设工程预算金额1亿元以上、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底价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重大项目。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特别重大项目包括:(一)建设工程预算金额3亿元以上、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00万元以上、产权交易和土地出让底价金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二)预算及底价金额未达到第(一)项规定,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其他项目;(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特别重大项目。第八条 招标公告的审查要点:公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标段划分是否明确合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明确;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审查要点: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有标准文本的是否使用了标准文本;招标文件中有关开评标时间设置、投标人资格、评标办法、评标程序、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技术指标、合同条款等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条 招标文件审查的时间视其复杂程度,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招管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hfzfcg.gov.cn/合肥建设招标网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合肥建设招标网联系方式:0551-62692017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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